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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0日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鑫咨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四川盛达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5月19日对现场进行了验收,在项目现场办公时召开了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盛达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泸州市四通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鑫咨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验收组认为,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茜草二水厂至纳溪城区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刘波


联系方式:18982483344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百子路16号


泸州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泸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830-3195298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