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对酒香大道(玉蟾大道至港城大道段)输配水安装工程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反映。
泸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30-817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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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县分公司
2019年7月8日
酒香大道(玉蟾大道至港城大道段)输配水管线安装工程项目公示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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