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28-85123405
关注微信关注微信

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泸州融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9年8月22日在泸州召开了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建设单位泸州融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四川盛达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多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海峡金岸集团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等代表。验收组认为,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验收组一致同意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审议,形成了《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新恒基•翡翠城三号地块(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20日

  联系人:唐铭泽

  联系方式:18715783559

  泸州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830-3123655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泸州融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company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