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泸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D区(江麓容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泸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D区(江麓容大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3日
联系人:刘琳
联系地址:泸州市高新区酒谷大道5段
联系电话:18683076070
附件:1、《泸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D区(江麓容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泸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D区(江麓容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泸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D区(江麓容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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